学校主页|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科研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甘肃省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8-26 16:46:00   浏览量:

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度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技函〔2024〕19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甘肃省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青年博士支持项目

1.项目以促进拔尖人才培养与高端人才引进为导向,重点支持省属高校和高职院校青年博士教师,将自身学科研究方向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紧密结合,积极开展科研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青年博士教师尽快成为学术带头人,优化高校科研人才梯队。

2.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行动方案》(附件 3)要求,根据《2025 年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行动实践岗位需求清单》(附件 4)主动对接拟服务企业,依托青年博士支持项目开展“入企入园”行动。申报高校应建立青年博士支持项目库和“入企入园”人才库,做好项目评审和人员选派工作。

3.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 45 周岁(含)以下、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负有担当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不超过 5 人,鼓励研究生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负责人已同《2025 年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行动实践岗位需求清单》中的岗位需求企业达成初步选派意向,并同意开展不少于 9 个月的“入企入园”服务。

5.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及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情况。

6.项目周期不超过2 年

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

1.项目以激发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优秀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选题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

3.申请者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

4.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5.各高校要严格审核,统一查新,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确保申报质量,要发挥全省已有设备和第三方服务作用。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责成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

6.科研课题要立足甘肃省实际情况,研究内容突出、实施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预期成果合理,可行性强。项目一旦立项资助,应在项目执行期每年提供年度绩效报告。

7.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每个项目应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申报。

我校教师凡有在研2项以上(含2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在研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主持完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含)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二、申报限额

我校可推荐申报青年博士项目2项(人文社科类1项和自然科学类1),2025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15项(人文社科类8项和自然科学类7项)均为自筹科研项目。

三、立项程序

(一)青年博士支持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竞争遴选。各高校经同行专家评审公示后,择优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通过通讯评议、会议评审、公示公布等程序择优资助。

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由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按项目限额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备并由学校安排实施、组织验收。相关材料从科研外事处网页下载。

四、截止时间

青年博士教师支持项目请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发给马静静老师,逾期不再受理。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2024915日前登录陇南师范学院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人:马静静

联系电话:0939-3288389

 

 

科研外事处

2024年826

 

版权所有@  陇南师范学院科研外事处    电话:0939-3203510    传真:0939-3202016   

陇ICP备16000659   
甘公网安备 62122102000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