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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陇南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4-11-01 17:29:20   浏览量: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经市委宣传部安排部署,根据市社科联《关于申报陇南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2024]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陇南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及限额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限1人;项目负责人如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有两名本学科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

()项目负责人须填《陇南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申请人承诺书》,保证项目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组成员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各级各类在研或已结项项目申请课题,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如获立项将给予撤销项目处理

()我校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四、结项要求

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字数不少于5000字,须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成果,且注明“陇南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及编号”,同时提交一篇1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须在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成果,且注明“陇南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及编号”,同时提交一篇1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

该专项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且不变更、不延期。

(三)研究成果在C刊以及权威刊物(党报党刊)发表成果的,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

五、材料报送及工作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在1110日前陇南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和《陇南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材料电子版请自行下载附件)发送至马静静老师邮箱mjj0280@163.com纸质版材料(1份)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11月11日上午10:00前交到科研外事处312办公室。

 

                                            科研外事处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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