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一体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坚持以创新链、人才链赋能产业链,推动建设创新型陇南,聚焦关键领域、重点方向,布局实施2025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根据陇南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优化创新要素和科技资源配置,强化工作统筹、政策协同,推动资源集中、任务聚焦,高效衔接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创新各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陇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础研究专项、社会化出资专项组织实施。
(一)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围绕全市新能源(装备制造)、非金属、白酒酿造、重晶石、有色冶金、中药材、茶叶、苹果、现代物流、文旅康养、核桃、花椒、油橄榄、食用菌等重点产业链,着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以企业、创新联合体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力争突破一批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形成标志性重大产品。要求:牵头企业要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资金配套能力,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配套自筹经费总额与财政经费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形成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等不少于1个;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绩效的科技成果不少于1项;原则上发表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各类核心期刊、EI、SCI等期刊的论文或业界公认的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不少于1篇;鼓励科技重大专项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每项拟支持资金30-1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
1.农业领域。重点支持聚焦“药椒畜果菜油粮核菌茶”十大产业集群,开展种质资源创新、特色品种选育、药食同源和大健康新产品研发、生态循环农业及智慧农业、丰产高效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机械装备研发、高效种养、“甘味”农产品品质提升等领域技术研究、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要求: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财政经费总额的30%;形成农业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不少于1个;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绩效的科技成果不少于1项。每项拟支持资金10-2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2.工业领域。支持有色冶金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技术攻关,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与产业化,氢能储能、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与应用。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研发活动。要求: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财政经费总额的30%;形成工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不少于1个;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绩效的科技成果不少于1项。每项拟支持资金10-2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3.社会发展领域。支持“三江一水”领域生态保护、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绿色低碳领域关键技术研究,灾害监测预警、灾害成灾机制、应急救援等技术研究,食源性致病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中药研发、中医经典名方研发、职业病和传染病防治、疾病预防诊断治疗领域关键技术研究,科技兴警领域技术创新与应用。要求: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财政经费总额的30%;原则上发表在国内各类核心期刊(含遴选)、EI、SCI等期刊的论文或业界公认的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不少于1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不少于1项。每项拟支持资金5-1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三)基础研究专项项目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以培育创新思维为目的,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由本研究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申请人获得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财政经费资助不得超过3次;每个项目至少形成1篇研究报告,发表在国内各类核心期刊(含遴选)、EI、SCI等期刊的论文或业界公认的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不少于1篇。每项拟支持资金3万元,执行期一般为2年。
2.软科学项目。支持聚焦市委、市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重点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前瞻性对策分析和实证研究,为陇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撑。要求:每个项目至少形成1篇研究报告,发表在国内各类核心期刊(含遴选)、EI、SCI等期刊的论文或业界公认的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不少于1篇。每项拟支持资金2万元,执行期一般为2年。
(四)社会化出资项目。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自筹经费并组织实施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自筹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执行期一般为2年。要求:每个项目发表在国内各类核心期刊(含遴选)、EI、SCI等期刊的论文或业界公认的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形成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不少于1个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绩效的科技成果不少于1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者技术优势(至少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2.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与主要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实施期限等。
3.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部、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市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主持2项及以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应诚信状况良好,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申报单位须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失信情形的,按照《陇南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制度(试行)》执行。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登录“陇南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lnxm.gskeju.cn/login),选择不同类别,填写对应的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并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书。
在线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申报流程见附件2)。
(二)审核推荐。中央、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及陇南师范学院申报项目由本单位初审和推荐,创新联合体项目须经联合体专家委员会评审,由联合体初审和推荐。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地域和业务范围内推荐。项目申报完成后,按照申报要求,经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推荐项目质量关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申报主体资质和指南相符性进行审核,根据项目审核情况提出推荐意见(推荐项目具有同等地位,排序不分先后)。
四、特别说明
2025年科技重大专项计划聚焦发展亟需,设置了比较具体的方向和指标。同时,指南未能涵盖领域的高质量项目,也可申报。申报的项目将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与重点方向项目一并评审论证。推荐单位在推荐项目时,应重点考量项目质量,指南未能涵盖领域的项目,符合推荐标准的,也应予以推荐。
附件(请下载)
1.2025年陇南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系统申报流程
科研外事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