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转化应用,计划在9月初开展2025年度拟结项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结项条件请下载附件查阅
二、结项形式
结项以会议形式进行,由市社科联按照相关规定组成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质询答辩等程序进行结项。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项准备工作,并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标准,高质量提交研究成果。
(二)按照规定准备结项材料,主要包括:
1.《陇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陇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书》(电子版可在陇南市社科联邮箱lnsskl@163.com “文件中心”栏下载)各一式两份,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单位签署意见。
2.研究成果包括论文、研究报告和咨政报告,论文须提交论文发表期刊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二份,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一份;咨政报告须提交县处级以上领导签字原件或者相关单位采用情况书面证明原件。
3.其它相关材料。包括立项证书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调查问卷、调研报告等。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二份,未装订成册的不予受理。
4.立项项目的名称、负责人、项目单位、项目组成员等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市社科联批准后方可变更。
5.立项项目在规定结项时间内没有按时完成的,须在结项验收前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市社科联批准后方可予以延期,只能延期1次,最长不得超过1年。不按照要求提交延期申请或结项时间到但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做撤项处理,且两年内不得申报社科研究项目(课题)。
(三)报送格式及时间。所提交材料须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25年8月8日前将纸质版并电子版材料上报科研外事处王旭东老师处(学术中心四楼404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旭东
联系电话:0939-3203510
科研外事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