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研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现将首批校级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和类别
2021年批准立项应于2023年结项的各类研究中心项目。
二、结项主体和要求
各研究中心要通知到期的中心项目,力争到期项目全部高质量结项。科研外事处审核后提交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由学校发文。确需延期的项目,要填写《校级研究中心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原则上项目延期只限一次,时间不超过1年,不能变更主持人。延期一年后还不能结项的项目自动撤项。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交权新宇老师。
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前
联系人:权新宇
联系电话:3203510
科研外事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