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分类
项目主要分四类。
第一类:“省级就业平台建设和省级就业活动”项目,按照项目资金300 万元以内谋划申报,主要用于省级就业创业师资培训、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省赛、行业类(学科专业)就业联盟、重点区域就业促进项目等。已申报实施过 300 万元项目的高校,不再重复申报。
第二类:“院校就业平台建设和就业活动”项目,按照项目资金 40 万元、30 万元两个层次谋划申报,主要用于院校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就业创业名师工作室”建设、校级各类就业创业活动、“宏志助航计划”省级配套项目(限基地高校申报)等。
第三类:“就业课程建设和能力培养”项目,按照项目资金 5 万元谋划申报,主要针对提升就业创业一线教师和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各类小型就业创业实践活动、就业创业难点问题研究、就业创业精品课程开发、就业创业专项调研等。
第四类:“自筹资金项目”,省教育厅立项,项目资金由学校自筹,项目申报时要明确项目资金来源。省属高校可申报全部四类项目;部(委)属高校和市(企业、高校)属院校只可申报第四类项目(自筹资金项目)。(注:我校只能申报自筹项目)
二、申报方式
因要提前确定自筹经费来源,请我校需要申报的老师提前先联系王旭东老师。由王旭东老师摸底登记,汇报学校领导明确自筹经费来源后再填写申报书。
三、其他要求
参见附件
四、摸底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