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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4年度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25 09:01:03   浏览量:


学院

为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发挥教学改革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方案》,决定开展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4年度项目申报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立项计划

2024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立项350项,其中,委托类课题20项、重点类课题30项、一般类课题300项。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

(二)推荐限额

一般类、重点类课题名额根据各地、各校办学规模、办学质量等因素分配(见附件1我校一般课题名额5项、重点课题申报限额1项)。委托类课题可跨校联合申报,不计入推荐限额。高等职业学校附设中专部的,不再以中职学校名义单独申报。

(三)项目选题

1.选题范围可参考但不仅限于《参考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亦可自定研究方向;外语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再单列,题目可自拟。

2.能把握国内外理论与改革实践前沿,符合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教法教学、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保障、实践教学改革、职业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创新实践课题。

3.选题应具有较好的前瞻性和全局性,聚焦解决职业教育中教育教学难点与热点问题,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形成良好示范经验与应用效果。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申报的项目研究方向明确,符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教育教学、学校治理、改革发展的趋势;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具备实践操作的可行性;预期目标与研究实践合理可行。

2.申报人条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在岗一线教师、教研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人员等。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和研究水平以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且师德师风良好。委托类、重点类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一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其他条件。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未完成验收的,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填报《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学校、市(州)评审。2024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各市(州),有关普通本科学校,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专家不得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3人,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有单位网站的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推荐评审结果,同时提交2024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和Excel版(附件4)。

3.省级评审。一般类课题由各市州(兰州新区)、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按分配限额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核后认定立项公布。委托课题、重点课题及省管中等职业学校一般类课题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外语类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由省教育厅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共同组织评审。

4.结果公布。经省教育厅按程序评审、会议审议、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六)项目周期及结题

项目实施时间自省教育厅正式发文之日起,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委托类、重点类课题、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一般课题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题验收;其他一般类课题由各市州、本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组织结项验收,并将结项验收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发文公布。委托类课题结项后在成果应用上等同于重点课题。

(七)经费保障

为保证研究项目顺利实施,立项项目所在单位要结合学校实际和经费管理要求,给予相应的研究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本地本校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外语类教学改革课题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予以经费补助。委托类、重点类课题省教育厅将视情况予以经费补助。

(八)其他要求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结项验收

(一)结项验收范围

1.已申请延期或未通过验收的2021年立项的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2022年立项公布的150项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2023年立项的20项职业院校英语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1.学校初审。学校组织专家(专家不少于5人,本单位专家最多2人)对项目绩效及取得成果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经本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所属市(州)。有关普通本科学校、各高职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通过系统上报,同时提交2024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和Excel版(附件5)。

2.市(州)复核。各市(州)对学校上报的结项材料进行复核,材料齐全并通过复核的由市(州)统一通过系统上报,同时提交2024年度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和Excel版(附件5)。

3.省级验收。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评议,提出拟通过验收名单,提交会议研究审议。外语类教学改革课题结项由省教育厅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共同组织评审。

4.结果公布。经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项验收结果。

(三)材料要求

1.验收材料应包括:学校公文、师德师风核查意见、公示结果证明、项目佐证材料等。

2.项目佐证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中期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成果推广应用等。

(四)其他要求

其他相关验收要求详见《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方案》。

三、材料报送

(一)此次材料报送依托甘肃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填报,不予受理纸质件。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后,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登录甘肃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https://vocational.gs.smartedu.cn/page/803045/show),在“项目管理-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模块将项目申报、项目验收、推荐和验收公文、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PDF盖章版+word/Excel)通过系统提交上报,各单位审核确认后推荐至省教育厅。外语类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和结项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指定邮箱。  

(二)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市(州)、学校向省教育厅提交结项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8日,提交2024年课题申报推荐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2日,届时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三)此项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进行代理评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国祥 马静静

联系电话:0939-3203510



科研外事处

2024年7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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